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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警婦幼隊長許正懋 親上警廣 暢談性騷擾防治新政策

News586/News586 總社長孫崇文 2024.03.15 10:44

【總社長孫崇文、特派記者林惠報導】

因應近期社會性騷擾問題和「Me Too」運動,總統府已於去(112)年8月16日公布修正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並自本(113)年3月8日施行。

中市警婦幼隊許正懋隊長於3月12日受邀參加警察廣播電臺臺中分臺「945會客室」專訪,向聽眾朋友們分享性平三法的修法重點,並詳細說明性騷擾態樣、自救方式及申訴管道,以加強民眾的自我保護觀念,並宣示落實性騷擾防治的決心。

本次修法以保護受害者為核心目標,為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延長性騷擾申訴時效,一般性騷申訴時效為知悉事件起2年,自事件發生起5年;權勢性騷申訴時效為知悉事件起3年,自事件發生起7年;性騷若於未成年時發生,申訴時效為成年後3年,若是雇主性騷,被害人得於離職後1年,自事件發生起10年內申訴。另為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增訂權勢性騷擾類型,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指導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明確定義,並加重相關處罰。

許正懋於專訪中強調,性騷擾的認定著重於「被騷擾者的主觀感受」,而非行為人有無性騷擾意圖,因此每個人都應該尊重他人的差異性。性騷擾的態樣計有性別騷擾、不受歡迎的性接觸及性要脅等3種,若不幸遭受騷擾,可用拍照、錄音(影)等方式蒐集證據,或請目擊證人協助作證,並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或雇主提出申訴,對處理結果不滿時,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若對權責機關的申訴管道有任何疑問,亦可就近至警察分駐(派出)所報案並尋求警察的協助。

自新修正性平三法上路後,婦幼隊除規劃相關教育訓練,以強化員警專業職能外,亦深入各機關、社區、學校辦理婦幼安全宣導,加深民眾自我防衛觀念並強化社會各界對於性騷擾問題的重視,以預防性騷擾事件的發生。

許正懋表示,婦幼隊將持續致力於婦幼安全保護的工作,並呼籲各界與警方共同營造性別友善的環境,確保性騷擾防治得以落實,讓市民朋友生活在杜絕性騷擾和性別暴力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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