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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政府體制的門內與門外

銳傳媒/陳茂雄 2024.03.14 17:40

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出任立委就倡議立法院對行政官員具任免權,在立法院質詢時更指出,質詢關係是「上對下」,還表示「憲法」制訂立法委員質詢官員,是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重要問責機制,立委有問、官員才回答。上述事件發生數日後,翁曉玲又提出極具爭議的「總統二輪投票制」,主張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確保總統副總統當選人的得票率絕對過半,避免出現「少數總統」。

有關總統副總統選舉採二論投票就屬絕對多數制,然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明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已經很明確規定台灣的總統副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制,不是絕對多數制。若要改為絕對多數制是要修憲,不是修法,這是很普通的常識,大學副教授怎麼不清楚?

台灣的憲政體制是人民分別選出行政首長及議員(立委),雙方各自向人民負責,彼此之間則相互制衡,沒有行政向立法負責的問題,非內閣制國家設有質詢制度是因為台灣的憲政體制乃依循《中華民國憲法》,而制憲時又遵照孫中山的意見,將監察權獨立,造成國會沒有監察權,為了避免行政單位不依法行政,國會也拿它沒辦法,因而在國會設有質詢制度,以監督行政單位依法行政,絕不是「上對下」的質詢。

若是一般區域立委不懂憲政體制,只能說選民投票時並沒有能力鑑別候選人有否立法的能力。然而由政黨提名的專業不分區立委缺乏專業能力才是問題,翁曉玲是法學博士,名流大學的副教授,一般人認定她必定熟悉憲法,對憲政體制是行家,卻說出一連串的外行話,到底是台灣的學術破產,造成憲法的專家卻不懂憲法,或是藍營蠻橫,連專家也無理取鬧。

未參加修憲研討會前,筆者也認定法學博士必定是憲法專家,參加了研討會之後,才發現事實沒那麼單純。中國國民黨主導修憲前,筆者接到該黨書面及電話邀請,參加兩天一夜的修憲研討會,筆者對修憲議題相當感興趣,因而接受邀請,為了避免在研討會蹦出外行話,筆者乃躲到圖書館三個星期,研讀各國政府體制。到中國國民黨的革命實踐研究院報到時才發現只有筆者非主修法政。原來中國國民黨誤以為筆者主修法政。

筆者雖然不是主修法政,但下了三個星期的功夫,雖不敢說進入門內,但已緊貼在門邊,可以看到門內,就算沒有能力提出精闢的論述,但有能力品嚐他人的論述,經過兩天一夜的討論,筆者發現一個奇妙的現象,主修法律者有人已深入門內,但有人卻遠在門外,滿口外行話,主修政治者反而各個都在門內。

事後詢問政治學者才知道原因,「各國政府體制」在政治系是必修科目,所以人人對憲政體制都很清楚。在法律系則不是必修科目,沒有修的人當然對憲政體制陌生,會選這個科目者,由於對憲政體制感興趣,因而相當深入。

翁曉玲若沒有選修過「各國政府體制」,對憲政體制陌生是很正常,再說她獲得博士學位已超過二十年,還屈居副教授(筆者任教二十年就變成資深老教授),代表她在研究方面並不突出,不是性向不對就是還不夠用功。事實上她是政黨提名的專業立委,有義務在專業方面多下一點功夫。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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