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檢舉有菸商於今(13)日舉辦產品展示,經派員前往現場查獲疑似違法輸入的加熱菸組合元件,涉嫌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條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10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鍰;衛生局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呼籲菸商勿以身試法!
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檢舉有菸商於今(13)日舉辦產品展示,經派員前往現場查獲疑似違法輸入的加熱菸組合元件。(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科長陳欣蓉指出,菸害防制法修法已於去(112)年3月22日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風險評估的加熱菸,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強化各項的菸害管制措施,並加重罰則;新北市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倘查獲將依法重罰。
陳欣蓉表示,菸品、電子煙及加熱菸對健康危害多,提醒民眾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呼籲任何菸品(包含加熱菸)對健康都有危害,別相信業者宣稱能減害的產品等行銷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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