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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安置幼童遠離受虐 桃市府推三項新政

台灣好新聞/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4.03.12 21:02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


針對近日北市居家式安置幼童受虐案件,桃園市政府表達遺憾,為避免悲劇重演,桃市府推出「提高個案訪視頻率」、「不定期家庭互動抽查」、「建立專責醫師健康訪視制度」三項新措施。市府指出,社會局已於今(12)日完成13位桃市居家安置個案訪視,1位因返家將擇日再訪。婦幼局也將針對全日托育及委託安置保母訪視頻率,從每年4次提高至每年6次;其中對於委託安置保母照顧的3歲以下幼兒,後續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進行收案及必要時訪視,進一步保障安置幼兒照護及健康情形。

市府表示,桃園市執登居家托育人員(保母)由婦幼局委託6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聘請專業人員分區辦理居家托育人員執業登記、教育訓練及訪視輔導與管理,並依據收托方式安排不預告實地訪視。

此外,亦針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人員,辦理照顧品質敏感度訓練課程,提升訪視輔導效能;並持續辦理居家托育人員照顧知能在職訓練、紓壓與情緒管理課程,同時發展協力圈互助模式,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並針對其照顧困難或情緒議題提供必要協助,以提升居家托育人員專業知識並提供情緒支持。

市府指出,社會局亦針對安置兒少居家式托育服務,落實「一評、二顧、三支持」原則。「一評」意味加強居托照顧評估,必須為加入本市居家托育系統的合格保母,並通過資格審查會議,始得擔任安置兒少居托人員。此外,社會局於每年5月及11月底皆會針對居托安置人員當年度課程訓練時數、居托證照效期,及其本人與家庭成員素行進行評估調查。

「二顧」則是品質與健康兼顧。桃園市主責社工、居托社工、出養社工及保母系統等多方定期於兒少安置的居托場域進行訪視,並有業務訪查及定期抽查訪視,查有不適任情形即刻通報主管機關,並依緊急事件處理機制流程處理。

此外,在職居家安置保母每年皆須接受帶養過程評估,倘受照顧狀況不適切或多次拒絕配合者,本府將隨時召開不適任居托人員保母審查會,也將引進醫療資源,定期針對居家安置服務個案進行健康檢查,以確保兒少照顧情形。

「三支持」則是透過訓練、喘息與協力圈,針對居家安置保母提供兒少保護安置相關職前訓練、在職訓練、支持性團體活動、臨托喘息服務及聯誼會等措施,以支持居家安置保母能量並使安置兒童獲得妥適照顧。

市府說,該不幸案件發生後,市府已第一時間函請桃園市團體家庭、居家托育照顧、機構式照顧、兒少身障機構等兒少家外安置單位加強管理,落實兒少照顧福利與權益,確保兒少照顧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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