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2月21日至保欣公司龜山倉庫抽驗中國進口辛香料4件,其中1件八角茴香檢出殘留農藥超過容許量,另1件肉桂初步檢出有重金屬反應,已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業者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9條規定,於收到通知後15日內申請原檢體複驗。
此次抽驗4件辛香料為花椒粒、八角茴香及肉桂及1件白胡椒原粒。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4件辛香料為花椒粒、八角茴香及肉桂及1件白胡椒原粒。檢驗結果保欣企業進口八角茴香檢出殘留農藥「待克利(Difenoconazole) 0.09 ppm」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6萬至2億元罰鍰;另1件保欣企業有限公司進口之肉桂,檢出重金屬「鉛 2.12 mg/kg」及「鎘 1.0 mg/kg」,雖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但考量產品因脫水導致重金屬相對濃度改變之可能,仍須依實際脫水或復水倍數回推計算結果,全案皆移請來源商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若食品中重金屬超過限量,則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選擇信譽良好的供應商。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選擇信譽良好的供應商,要求來源廠商提供檢驗合格證明,且應確保製售產品符合食安法規定。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原文:桃衛生局抽驗進口辛香料結果出爐 這兩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