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家嘯 報導
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措施惹議,政府趕緊調整作法降低民怨。交通部為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去(2023)年6月底擴大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項目,卻造成廣大民眾抱怨,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相關修正案,未來有10項罰緩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記點與不開放民眾檢舉、不記點,相關修法將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
根據交通部觀察,去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施行後,對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有顯著效果,全年死亡人數較2022年下降,不過因為同時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及增加記點項目,導致案件量暴增,加上1年內累計達12點即吊扣駕駛執照,引發影響職業駕駛人工作權的疑慮,並加重警察機關執法量能的負擔。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民眾檢舉制度,與當初彌補警力不足的立法目的背離,記點制度也因道路實際環境配套措施尚未完備,因此進行檢討修正後,再次提出修法。現行有59項違規開放民眾檢舉,未來將限縮最高處以1,200元以下罰鍰的輕微違規,不接受民眾檢舉,總計有10個項目。
日後不接受檢舉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
不過,交通部強調,不開放民眾檢舉,不代表合法,警方還是可以開立罰單,只不過新法案實施後不再讓民眾直接舉報,不會再有檢舉魔人動不動就檢舉臨時在路邊買午餐的司機或騎士。
此外,這次修正重點還有當場舉發案件才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由1年1次為限提高至1年2次;同時刪除有關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記違規點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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