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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立委收炸彈恐嚇郵件 刑事局:掌握1嫌犯發文位置在中國

匯流新聞網/謝 東明 2024.03.0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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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針對立委等民意代表、交通設施、政府機關及著名景點,寄發電子郵件或網路留言,恐嚇放置炸彈、殺人預告等事件。刑事局表示,調查後分析嫌犯手法,疑似冒用特定政治人物或知名人士署名,再透過境外跳板IP留言犯案。目前已掌握明確事證,確認都是同一人所為,而犯嫌實際所在位置於中國地區。

刑事局表示,恐嚇事件發生後,已與各轄區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調閱、分析犯嫌使用的電子郵件、社群帳號及網站紀錄等資料,依據犯罪手法及用語習慣,可確認近期多起網路恐嚇案件,均為同一人所為。目前已掌握明確事證,確認犯嫌實際所在位置於中國地區,並透過網路連線境外跳板主機跨境犯案。

刑事局分析,所有恐嚇事件犯案手法的共同點,包括恐嚇對象為政府機關首長、民意代表、交通設施、政府機關及著名景點。冒用特定對象,包括政府機關官員、政治人物或是名人。冒用特定對象名義註冊犯罪用電子郵件,而且多使用Gmail、Outlook信箱。

刑事局表示,嫌犯還會使用特定慣用語,例如恐嚇留言及郵件慣用「某某處放了4顆遙控炸彈」、「匯款幾千萬新台幣」等,留言內容夾雜簡體字與中國地區的慣用語。而且使用境外跳板IP,目前分析發現多使用日本、中國、韓國、越南、新加坡、美國等地的跳板IP。

刑事局表示,各轄區警察機關針對這類案件均謹慎以對,刑事局防爆人員接獲相關恐嚇情資後,即迅速結合轄區警察局鑑識人員、刑警人員及制服警力,針對遭恐嚇的相關處所或當事人,加強巡檢及安全維護,並運用偵檢器材勘查易遭放置爆裂物處所,實施全面性、地毯式檢查,以專業警力即時排除危害。也已確認目前都未發現可疑爆裂物或危險物品,也請被恐嚇的當事人及民眾,無須恐慌。

刑事局指出,犯嫌利用網路散布放置炸彈、殺人預告等恐嚇公眾言論,有涉犯刑法第151條、第305 條、第346條等恐嚇公眾、個人生命財產安全及恐嚇取財等罪之虞。也嚴正譴責這類不法犯行,已造成社會大眾恐慌。

呼籲民眾,如有收到類似恐嚇公眾內容的電子郵件時,切勿轉傳或於社群軟體上散布,並請立即報案,提供完整資訊協助警方調查。也再次強調,已掌握犯嫌實際位於中國地區,意圖製造社會動盪不安,目前已透過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接洽中國方面協助偵辦。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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