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董寶明報導】
成功、興仁及東衛等3座水庫為本縣主要水庫,為加強對水源之保護,自來水事業視事實需要,依據自來水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或限制貽害水質與水量之行為,以避免水庫水質遭受污染,經濟部水利署則針對周邊村里給予相關回饋金,以提供保護區內環境維護使用。
縣府工務處於每年皆會針對「本縣成功、興仁及東衛等3座水庫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召開委員聯席會議,邀請自來水事業單位、保護區內之公所、鄉市代表會及村里長等相關人員做為委員,共同審查水庫周邊各村里及公所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提報及經費支用情形。
縣府工務處於日前召開本(113)年度第一次專戶運用小組委員聯席會議,主要審查112年度水庫周邊紅羅、太武、城北、菜園、興仁、烏崁、光華、石泉、西文及東衛等村里,執行保護區內環境清潔整理之成果,審查結果均皆符合提報項目,而本年度共提報12個村里實施計畫,刻正提報至經濟部水利署審查中。
縣府工務處呼籲民眾,應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更應避免隨意排放污水,致使流入水庫影響水質,讓環境資源得以永續發展(圖/澎湖縣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