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師指控性侵判刑7年8月確定的藝人秦偉,109年到台中監獄服刑迄今,刑期已過半,秦偉第一次申請假釋,不過,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依據秦偉在獄中的表現審查,認為尚未達悛悔有據程度,駁回他的申請。
秦偉在105年被指控性侵,甚至有女造型師直面陳述99年受秦偉邀約到其住處做造型卻被其性侵的過程。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8名女子遭秦偉性侵,有2人未成年,年紀最小僅14歲,法院審理後認定3案成罪,其他5件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確定,成罪的3案則共判刑7年8月確定。
秦偉則在109年向北檢聲請囑託南投地檢署代執行,同年4月14日發監台中監獄執行。
秦偉到今年1月服刑過半,第一次申請假釋,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日前依據秦偉在監表現、矯正教化等情狀,經綜合考量認其未達悛悔情形,不符假釋要件,決議不予許可假釋。秦偉必須4個月後才能再申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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