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記者李婉愉/雲林報導】打擊詐騙刻不容緩,法錢防制法子法自113年3月1日正式上路,本局反詐騙宣導團與本縣社會處及斗六保庄長壽協會於今(113)年3月2日14時在斗六市保庄里共同辦理「反詐騙、交通安全」宣導活動,由該協會理事長鄭韓琳、斗六市民代表賴瑪琳及約300名里民共同參與,透過入鄉、入里、入戶方式宣導,增進每位民眾法律、反詐騙及交通安全知識。 本次反詐騙宣導著重講述網路上假求職、假借貸及假冒公務機關之詐騙手法,都會要求民眾交付金融帳戶、網路銀行帳號密碼及提款卡,民眾如果聽從詐騙集團話術提供金融帳戶,就有可能會淪為詐騙集團之共犯,觸犯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規定(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3月1日「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6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施行,受告誡之行為人,其已開立或新開立之帳戶(號)自告誡當日起5年內將暫停、限制或關閉帳戶(號),對於民眾之生活影響極大,因此提醒民眾千萬要小心,以免受騙不慎觸法、另交通安全宣導部分,提醒民眾安全帽不是有戴就好,如果家中尚有使用顎杯式帽帶安全帽者,應儘速汰換,以維護自身騎車安全。 局長李建民提醒,千萬不要聽信網路上詐騙集團之話術,隨意交付自己的金融帳戶、網路銀行帳號密碼及提款卡,公務機關更不可能隨意向民眾索取前揭資料。民眾若有疑慮,請記得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進行查證,並遵守反詐五不原則:「不接」陌生來電、「不聽」投資明牌、「不點」未知連結、「不傳」個人資料、「不信」可疑資訊,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