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市警湖內分局阿蓮分駐所於113年3月4日11時37分許,獲報在阿蓮區玄佑街與180巷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導致車輛翻覆。該分局獲報後,交通分隊車處小組及阿蓮所所長李振源立即和員警趕赴車禍現場,除現場測繪及疏導交通外,並協助傷者送醫救護,有關詳細肇事原因,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經了解,蔡姓駕駛(男、61歲)駕駛自小客車(北往南)行經上記路口時,與包姓駕駛(男、42歲)駕駛自小客車(東向西)發生碰撞,現場包姓駕駛之車輛當場翻覆。經該分局阿蓮所及交通分隊立即前往處理,雙方駕駛及乘客僅輕微受傷,初步確認雙方均無酒駕,意識清醒,無生命危險。
分局長陳楨荃呼籲,駕駛汽車應熟知路權觀念,街巷道無號誌路口均需減速慢行,路權為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行、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隨時注意道路人、車狀況,以維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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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聞來源 阿蓮巷道口車禍 │兩部自小客擦撞導致翻覆 湖內警速達現場處理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