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不動產稅制,促使房屋、土地交易正常化,自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制,針對短期買賣房地,訂有最高稅率達45%,以抑制短期投機炒作行為。近來有發現納稅義務人以變造他人憑證充當自己房地的成本費用方式,逃漏房地合一稅,經稽徵機關查獲後將相關涉案人移送偵辦刑責的案例。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2022年出售持有期間2年內A房地,雖依限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經稽徵機關透過稅務資訊系統核對勾稽,發現甲君申報檢附的可減除成本費用憑證中,部分裝修工程統一發票與第三人乙君申報B房地合一稅案的成本費用資料重複。
經查,裝修工程實際上是修繕乙君的B房屋,由乙君支付工程款,相關支出屬乙君交易B房地的成本費用,乙君為甲君A房地合一稅案申報代理人,甲君因短期交易A房地所得應適用最高稅率45%,遂與乙君合意,將裝修工程發票上乙君的名字及地址塗銷改成甲君資料後重新影印,再檢附該變造後發票影本虛報甲君A房地的成本費用。
甲君短漏報課稅所得額約28萬元,逃漏稅捐12萬餘元,除應補繳稅款外,而甲君明知無交易事實,通謀變造裝修工程發票進而虛報房地合一稅成本費用逃漏稅捐等情,分別涉嫌變造文書、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及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等罪,觸犯稅捐稽徵法及刑法等規定,經稽徵機關將涉案人甲君及乙君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
此外,財政部日前查核囤房大戶租金所得查核,結果需要補徵金額將近2.8億元;國稅局將持續針對學校、捷運周邊等出租熱區,展開為期2年的查核,預定調查8000件。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在「房產知識Buffet+」臉書粉絲專頁發文,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無論是實施囤房稅、或空屋稅之後,房價漲幅都更大,原理很簡單,因為房東把租稅成本轉嫁到租金,最後受傷的必然是租屋族。
何世昌舉例說明,政府加重囤房族的稅負,每戶房屋稅漲1萬元;於是,囤房族把每月租金調漲1千,一年下來租金收入為1.2萬,租金收益率不減反增,「租屋族淪為政府、房東的韭菜。政府大賺、房東小賺、租屋族慘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