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226 17:36:15)防檢署今(26)日表示,為讓獸醫師在治療伴侶動物取得藥品更有保障,農業部及衛生福利部於今日會銜發布訂定「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條文計有18條,並預定自115年7月1日起施行,在搭配防檢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地方主管機關審核監督之把關下,獸醫師取得合法使用經公告類別人用藥品及動保用藥等醫治伴侶動物,盼能能使獸醫師用藥更有明確的規定,同時保障伴侶動物與飼主權益,兼顧人用藥品與動物用藥品分流管理。有關公告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防檢署網站訊息公告(https://www.aphi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massage&id=20640),或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