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近期發現以虛擬貨幣詐騙案件有顯著提升,虛擬貨幣為開發者發行控管,且受特定網路社群成員中接受和使用的數位貨幣,有去中心化的特性,造成追查不易。2023年美國立法納管穩定幣及今年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通過比特幣現貨指數股票型基金,多種利多消息容易讓民眾投資虛擬貨幣趨之若鶩,更成為詐騙集團詐騙的新標的。
刑事局指出,家住北部地區30歲林姓女子從事自由業,去年11月中使用臉書時,收到名為「小熊」的非好友私訊,並以交友名義攀談,後續雙方加LINE,密切聯繫。經過1個多月時間,林女開始對小熊產生信任。
去年12月中,小熊向林女提議一起學習投資虛擬貨幣,小熊自稱有多年投資虛擬貨幣的經驗,指示林女透過MAX APP、實體幣所購買比特幣,再轉成泰達幣存入imToken數位錢包。
起初林女有些遲疑,但小熊不斷遊說及不時寄送咖啡、禮品,讓林女卸下心防,相信對方與自己真心交往。林女陸續照小熊指示向好友借款投入,最後換了30多萬顆的泰達幣存入錢包。
小熊再向林女表示有購置礦機經營雲端挖礦,遊說林女將虛擬貨幣給他操作挖礦,最終林女於12月底將自己數位錢包的泰達幣全數匯至小熊指定錢包,另於今年1月中旬,林女向友人分享虛擬貨幣投資經驗及小熊照片,得知小熊冒用韓國網紅照片,質問小熊後,突遭封鎖,才知遭到詐騙,損失30多萬顆泰達幣。
另一名40多歲從事業務的柯姓女子,去年9月初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網友「智豪」,兩人都對於投資資訊十分感興趣,相談甚歡之下進一步加LINE,「智豪」教柯女以現金至實體虛擬貨幣交易所購買泰達幣共計10次,並有簽署需貨幣買賣合約書,當下手機數位錢包也確實有購買紀錄。
智豪再提供柯女交易ZENEX平臺網址,稱該交易平臺獲益比透過其他交易APP還更高,柯女使用後該平臺客服請她先將欲交易的泰達幣先轉入特定錢包,起初柯女依指示匯出9700顆泰達幣到對方特定錢包,順利在一週內出金94顆泰達幣,故深信平臺投資能帶來財富。
陸續再轉出16次泰達幣至同樣的指定錢包,今年1月初想獲益了結,透過該平臺操作時,豈料客服回覆要先繳納稅金及平臺抽成,聽從指示繳納,再接到該平臺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表示柯女資金來源不明涉嫌洗錢,依規定繳納投入資產(約46萬顆泰達幣)的15%核查保留金以此最為自證資訊配合審查肅清,柯女始發覺有異,再聯繫智豪已遭封鎖,損失約46萬顆泰達幣,約新台幣1400多萬元。
近年來,虛擬貨幣成為詐騙集團的首選,取代真金白銀,但現行缺少可監管處罰虛擬幣犯罪法令,警方建議設專法管理個人幣商刻不容緩,應盡速研議立法,對虛擬幣交易採「許可制」,甚至禁止非交易所個人幣商。另詐團恐攜帶有高額贓款的冷錢包入出境,成洗錢防制漏洞,關務署、法務部應研議如何落實檢查及申報。
民眾對幣圈常見四大迷思與誤解,即虛擬資產沒有內在價值、不是真正的金錢、本質不安全、認為主要用戶是犯罪分子。事實上,區塊鏈本質上是透明的,所有交易都記錄在公共分類帳中,任何人可隨時檢查整個程式碼庫,出於非正當目的使用虛擬貨幣會留下完整的犯罪軌跡,有助法官用於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