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可/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於春節連假期間受理民眾拾得物,並聯繫失主前來領取。警方請失主提供身分證件比對確認,失主提供的身分證號經查詢不僅是位通緝犯,國民影像照片也與失主的相貌差異極大。警方詢問失主是否知道自己因案被通緝,為何本人與照片不符等問題,皆支吾其詞、無法回覆。
警方帶失主至偵查隊、移民署專勤隊採驗指紋皆未果,也查詢不到該男子在臺任何資料,後在警方「循循善誘」,加上陪同失主的友人不斷勸說,失主這才願意道出他長達二、三十年的偷渡人生!失主聯繫在大陸的前妻,請前妻傳他在大陸的證件,經比對無誤後身分才水落石出。李姓男子是大陸福建人,自稱在李前總統時期搭船渡海來臺,後因工作結識了一名林姓男子,後經林男同意,李男開始了「假扮」林男的生活,李男表示只有林男知道他是偷渡來臺,但林男因案通緝早已失聯,就連陪同的友人聽到這番話,也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李男是頂替他人身分的非法偷渡客。
李男業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故警方依規定將李男上銬逮捕詢問,全案詢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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