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農曆春節,緊接而來的就是元宵節,除了各縣市政府或有關機關發送手提燈籠外,商家也陳列販售各式五彩繽紛的手提燈籠,小朋友歡欣鼓舞的提著小燈籠慶元宵,成為最應景的熱門玩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特別提醒民眾,使用手提燈籠需多注意的事項,以免發生危險。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特別提醒民眾,使用手提燈籠需多注意,以免發生危險。圖:標檢局提供
標檢局強調,手提燈籠屬節慶商品,為增添年節氣氛,市面上的手提燈籠在材質或形式上變化多樣,以吸引消費者購買及提供兒童玩耍使用。為維護兒童遊戲玩耍之安全,只要是設計、製造、陳列、銷售或標示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遊戲使用之手提燈籠,都屬於該局公告之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無論是進口或是國內產製,皆須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可進入國內市場。
標檢局表示,為使相關單位採購符合檢驗規定之手提燈籠提供予大眾,已函請交通部觀光署、衛生福利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機關,確認所採購之手提燈籠是否於商品本體或外包裝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等相關資料。如對商品是否經過檢驗合格有疑問時,也可向標檢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7-123詢問。
標檢局提醒,使用手提燈籠時,須特別注意,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手提燈籠商品,檢視產品適用年齡及使用方式,勿將非適用年齡之燈籠玩具給幼童玩耍,並依其標示之使用方式使用,還要特別注意產品所列之警語及注意事項,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標檢局進一步提到,購買時,檢查手提燈籠組裝零件是否牢固及其小物件是否易鬆脫、手提燈籠本體有無銳邊、燈籠附件之提繩、電線不可過長,以防兒童玩耍時發生危險。注意電池之正負極標示,若須使用二顆以上電池時,應避免混用不同廠牌、材質或規格之電池,以防止過熱發燙引發危險,並教導兒童於玩耍燈籠玩具後養成洗手的衛生習慣,且3歲以下的兒童在使用手提燈籠時,家長應陪同在旁看護,確保兒童之安全。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原文:提燈籠慶元宵 標檢局提醒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