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春節期間,越南富國島旅行團數百名台灣旅客遭旅行社丟包,引發消費爭議。金管會表示,若旅客認為在越南當地自費720美元繼續行程、或先前已向年代旅遊繳付的團費有疑義,可依規定向刷卡的發卡機構申請爭議款處理,但整起丟包事件,現行的旅行不便險恐無法適用理賠。而出事的美加旅行社已遭交通部觀光署勒令停業3個月,並退還尚未出發旅客的團費及賠償損失。
此案是因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與越南當地地接社因款項交付問題,導致數百位台灣旅客原本購買的跟團行程,到了當地卻被丟包,不僅受困富國島,甚至被要求必須自掏腰包720美元。
金管會指出,依照信用卡定型化契約規定,刷卡時若預定服務商店卻未提供服務,可檢附相關證明給發卡機構,主張列為爭議款。也就是說,旅客若認為在越南當地自費的720美元,或當初在國內向年代旅遊支付的團費有疑慮,可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處理,由發卡機構向收單銀行釐清,暫時不會列為當月應結清款項,但後續還須經國際發卡組織仲裁。
在保險部分,金管會提到,就旅行不便險來看,目前國內沒有保險商品能因應海外被丟包的情況,由於此案人為因素和保險商品設計所有情境皆不符合,因此無法申請理賠,民眾未來購買團體旅遊行程時,必須慎選旅行社。
針對這起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的旅遊糾紛,觀光署出面說明,2月13日、2月15日派人到旅行社查處後,發現年代旅遊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元。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情事再擴大,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對美加國際旅行社進行裁處,要求自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務3個月。
觀光署發現年代旅遊除了越南之外,還積欠馬爾地夫飯店款項約百萬元,如今停業3個月,後續業者提出的復業計畫,必須包含欠債是否已經清償等,否則停業裁處會繼續延長,且即使復業,之後也會被列為重點高風險對象。
至於已經招攬但尚未出團的旅客,觀光署認為,原訂今(16)天以後出發的遊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請求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相關消費爭議方面,對於已出發且發生爭議,或尚未出發的旅客,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即日起接受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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