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台灣近300名遊客春節期間前往越南富國島旅遊,卻出現丟包糾紛,台灣組團社年代旅遊、越南地接社WInnER國際各執一詞。根據越南媒體報導,堅江省旅遊局指出,WInnER國際去年9月和年代旅遊簽訂合約,並於今年1月18日收到訂金新台幣70萬元,但雙方對後續報價無法達成協議,WInnER國際1月31日向年代旅遊發出停止提供服務通知,未得到回覆;儘管單方面終止合約,除了保留訂金,也為旅行團提供服務並收取服務費,已違反相關規定,將處以罰鍰。
圖/年代旅遊被觀光署祭出重懲,即日起停業3個月。(記者陳奕廷攝)
而這起事件,組團社年代旅遊也被觀光署祭出重懲,即日起停業3個月!觀光署指出,2月13日、15日稽查發現年代旅遊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元,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擴大,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第38條規定,處分年代旅遊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原訂16日起出發的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請求年代旅遊全額退費並賠償違約金,或與年代旅遊約定轉團。
圖/原訂16日起出發的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請求年代旅遊全額退費並賠償違約金。(記者陳奕廷攝)
重罰年代旅遊有兩項依據,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一是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旅行社出團前應辦妥旅客簽證、機票、住宿,年代旅遊並未做好,可依發展觀光條例做處分,每團可罰1至5萬元罰鍰;其次是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最重罰則可要求業者停業3個月,後續是否復業還要再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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