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習俗上,已婚女兒必須在婆家吃年夜飯,大年初二才能回娘家,不然會影響家運。不過,隨時代變遷,現在也有不少人主張,女兒有選擇在哪裡吃年夜飯的自由,不是只有初二才能回娘家。
現在也有不少人主張,女兒有選擇在哪裡吃年夜飯的自由。示意圖:截自freepik
據《橘世代》報導,命理專家楊登嵙曾說明,女兒回娘家時要穿新衣,與身為半子的女婿一起帶孩子回娘家,並記得準備「回門禮」,也就是伴手禮,象徵在夫家過得好。不管是水果、禮品、紅包金額,都要準備雙數,但是不能是象徵不吉利的「4」。此外,回娘家的時間最好在上午11點之前,不宜太晚;女兒回娘家後不能洗衣、掃地,否則娘家的財氣會被掃光,同時也是不希望女兒在娘家太累。
楊登嵙也提到,傳統習俗認為,女兒若出嫁後若連續3年沒有回娘家,就不能再回家了。因此,若女兒初二有事無法回娘家,可以寄自己穿過的舊衣服回娘家代替,或是農曆二月初二再補回娘家。
楊登嵙也娘家,最好準備全雞來辦桌宴請女婿,因為雞與家的閩南語同音,全雞象徵全家圓滿。如果是新婚夫婦首次回娘家,女兒、女婿準備離開時,娘家要準備兩枝帶葉和莖的甘蔗,用紅帶子綁住,讓女兒帶回家種,祝福女兒與女婿有頭有尾、同甘共苦、甜甜蜜蜜。
隨時代變遷,現在也有不少人主張,女兒有選擇在哪裡吃年夜飯的自由,不只有初二才能回娘家。教育部小編就曾呼籲,過去總會說初一回娘家,會吃窮娘家,會遭致厄運,對婆家更大不敬。為了成為傳統習俗中的好媳婦、好太太,女性只能遵循這樣的傳統,為何男性就沒有這樣的限制呢?為何只有結婚的女性,除夕年夜飯不能回自己的原生家庭團圓?是時候拋下過去的傳統,讓結婚的女性有選擇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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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原文:初二回娘家注意事項一次看 無法回家可用1物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