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徐煜勝/桃園報導】
蘆竹警分局警員王唯至及張庭嘉於113年2月2日19時許在蘆竹區南青路上查獲潘姓婦人涉嫌洗錢防制法通緝且須入監執行,大竹派出所警員趙倪欣獲報前往協助,過程中發現潘婦於檳榔攤工作,且居住於僅有簡單的木板隔間檳榔攤,環境非常簡陋,潘婦育有五歲女兒,潘女入獄將無人照顧潘女,員警先將潘婦連同其五歲女兒帶返所。趙員發現他們整天都還沒吃飯,立即至附近便當店購買熱食給予果腹。
趙員擔心潘女無人照顧,協助聯繫其表弟代為照顧潘女,並協同「寒冬送暖協會」贈送生活物資及慰問金新臺幣2,000元,員警積極助人的行為,殊值表揚。
原始新聞來源 母遭通緝將入監服刑|蘆竹警暖顧受飢女童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