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 報導】1月31日早上八時多,虎尾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開車行經縣道158線一家汽車保養廠附近時,車輛玻璃突遭槍彈射擊,車窗玻璃留有彈孔,同時段亦有汽車保養廠員工報案,聽到多聲疑似槍響聲音,正值上班時間人車往來引來騷動,警方隨即調度線上警網前往查緝,當場逮獲張姓、范姓、吳姓等3名犯嫌,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曹瑞宏檢察官瑞指揮偵辦。
▲警方調度線上警網前往查緝,當場逮獲張姓、范姓、吳姓等3名犯嫌,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曹瑞宏檢察官瑞指揮偵辦。(虎尾警分局提供)經虎尾警分局專案小組追查,槍擊後由另名張姓男子將涉案之手槍及長槍帶離現場並藏放,復經布線埋伏於15時查緝張男到案,並帶同警方前往起獲改造手槍1支(含彈匣1個)、子彈1顆、M16型空氣步槍1支,經檢視該扣案之空氣步槍並無法擊發火藥子彈,在專案小組比對現場所查扣之1顆步槍子彈突破張嫌心防,再度帶同警方前往起獲M16型制式步槍1支(含彈匣1個)。後續共查獲張男等5名犯嫌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殺人未遂、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布線埋伏於15時查緝張男到案,並帶同警方前往起獲改造手槍1支(含彈匣1個)、子彈1顆、M16型空氣步槍1支。(虎尾警分局提供)▲在專案小組比對現場所查扣之1顆步槍子彈突破張嫌心防,再度帶同警方前往起獲M16型制式步槍1支(含彈匣1個)。(虎尾警分局提供)虎尾警分局表示,此次槍擊事件起因是因糾紛相約談判,一言不合張、吳兩人遭鄭男毆打,范嫌持槍還擊,鄭男隨即逃離,現場無人受傷。然開槍時誤擊路過民眾自小客車後車窗,民眾驚嚇報警。
▲158線一家汽車保養廠附近時,車輛玻璃突遭槍彈射擊,車窗玻璃留有彈孔。(虎尾警分局提供)縣長張麗善第一時間表達關心與慰勉,對於虎尾分局同仁能於案發後7小時迅速破案,指示從優敍獎及頒發獎勵金,同時重申雲林縣已躍升農工科技城,雲林縣警察局破案能量值得肯定,絕對會用盡全力守護雲林治安,也期勉全體同仁〔用熱忱服務鄉親〕、〔用法律守護正義〕,絕不容許任何歹徒來破壞雲林優質宜居宜業好生活環境,對於不法之徒一定會〔當頭棒喝〕,守護雲林縣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正值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前夕,虎尾警分局呼籲民眾勿以身涉法,若有糾紛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警方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對於暴力或其他影響社會治安情事,必定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