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盛增/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共同查獲黃姓犯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現場查扣非制式手槍2支、模擬槍1支、子彈約100顆、改造槍枝工具1批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偵查隊循線追查發現黃姓犯嫌(82年次)疑似購買槍枝零件進行組裝及改造,案經員警積極蒐證,查得犯嫌藏身及置放槍枝處所位於苗栗縣造橋鄉某透天住宅內,遂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共同執行搜索。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偵查隊循線追查發現黃姓犯嫌(82年次)疑似購買槍枝零件進行組裝及改造,案經員警積極蒐證,查得犯嫌藏身及置放槍枝處所位於苗栗縣造橋鄉某透天住宅內,遂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共同執行搜索。
因周圍係住宅區,警方為避免強力攻堅可能導致駁火衝突,遂於執行處所周遭部屬警力埋伏,伺黃嫌出門時,才上前控制犯嫌並持搜索票進入屋內搜索,並於黃嫌房內查獲非制式手槍2支、模擬槍1支、子彈約100顆、改造槍枝工具1批等證物,全案警詢後將黃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竹南分局呼籲,立法院已於112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已將「模擬槍」提升為「刑法」範疇,請民眾切勿私自改造模擬槍,本分局將持續掃蕩槍枝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民眾如有發現出入複雜或可疑為犯罪場所,可向警方報案,共同發掘潛藏於社區住宅或辦公大樓內的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圖/記者鍾盛增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