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電動輔助自行車YouBike2.0E禁行人行道。(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吳政諺並說,除YouBike2.0E外尚有電動滑板車、電動獨輪車及電動雙輪車等個人行動器具,基於安全考量,同樣禁止於道路及人行道使用,違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5項規定,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也提醒,YouBike2.0和2.0E的車柱系統可共用,租借前可先至YouBike官網或各租賃站自動服務機,登錄會員加入公共自行車傷害險,免費享有保障;也再次提醒騎乘YouBike2.0E時,請遵守相關交通法規,維護自己和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