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惋愉/雲林 報導】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統計分析指出,去(112)年1月至12月取締酒後駕車共234件,成果顯著,其中酒駕肇事共47件。有鑑於大埤鄉民生路段發生酒駕闖紅燈肇事案件,為落實政府防制酒駕政策,預防酒駕發生交通事故,斗南分局連續3日執行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大執法專案勤務,全力遏止酒駕、闖紅燈等重大違規所衍生的車禍發生。
斗南警察分局長張明忠表示,執行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大執法,除宣示「酒駕零容忍」之決心外,另針對闖紅燈、超速40公里以上、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未依兩段式左轉等重大違規行為亦列為重點取締項目。斗南分局已執行連續3日取締專案勤務,針對所轄斗南鎮文昌路與義德路口等7處易肇事時段、路段,高強度取締重大違規案件,共取締闖紅燈11件、酒後駕車3件、超速40公里以上4件及其他交通違規案件126件,取締成果顯著,有效防制重大事故發生。除此之外,對所轄老人集會場所如長青食堂及老人活動中心等處所實施交通安全宣導共實施6場次,確保行車安全。
斗南分局持續群策群力督屬強化各項勤務防制作為,有效降低事故發生,並同步從工程改善、強化宣導及執法強度等面向多方配合執行,以達成防制發生之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