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吳秉孺)去年6月遭網紅耀樂指控於交往期間偷拍、外流2人性愛片,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去年底士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2人於庭訊前進行調解,炎亞綸庭後低調表示,會盡力和解。今(29)日下午3時士林地院再次開庭,炎亞綸趕在開庭前2分鐘衝進法院,庭後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強制性行為和偷拍已獲不起訴,嚴正呼籲媒體和網友「斟酌用字」,強調:「我最近很熟法律。」
▲炎亞綸透露,目前強制性行為和偷拍已獲不起訴,因此嚴正呼籲媒體和網友要「斟酌用字」。(圖/翻攝自炎亞綸 Aaron Yan臉書)
炎亞綸和耀樂案於去年12月21日首度開庭,耀樂表示情緒沈重,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收到對方道歉時,他回應「跟聲明說的差不多」,也強調兩人私底下沒有接觸,大部分都是透過律師聯繫,而炎亞綸提到,會盡最大努力與對方協調,但不方便透露確切金額。
時隔一個多月,炎亞綸二度於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卻在開庭前一刻才抵達,身穿黃色帽T、戴著黑色口罩的他快步走進地方法院,似乎是不想被媒體捕捉,耀樂則是沒有出席。
炎亞綸庭後表情嚴肅指出,強制性行為和偷拍已獲不起訴確定,「所以我希望,未來不管是媒體朋友們或者是網友們都要斟酌用字」,並強調自己剛好最近熟悉法律工具,「我沒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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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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