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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3龍潭段玩命飆到400?國道警曝真相

桃園電子報/記者陳儒賢 2024.01.26 13:25

日前,於網路上流傳之國道3號高原路段超速影片,經過國道公路警察局調查,終於將40歲戴男逮捕到案,警方也在今(26)日出面澄清,該影片內容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全案訊後依刑法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將戴男移送偵辦。

當時他並無超速到402公里之情形,實際的時速尚未達200公里。圖:資料照

警方提到,有關日前網路流傳的影片內容,戴男駕駛一輛小客車以時速402公里在國3高速行駛,罔顧其他用路人之行車安全,警方知悉後立即展開調查,經調閱相關資料,將他查緝到案說明。

警方進一步表示,經調查發現,該影像約在去(112)年3月初由戴男所拍攝,當時並他無超速到402公里之情形,實際的時速尚未達200公里,為追求點閱率故以軟體後製這不實超高速影片,並上傳個人FB及IG後,遭他人轉傳至其他社群網站,此案訊後依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也呼籲,超高速行駛嚴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行車安全,亦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最高可處以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另有關飆速、競駛、逼車等危險駕駛行為,將會涉嫌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請勿在網路散播不實影片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並請用路人駕車應遵守交通法規,以維護行車安全,切勿挑戰警察執法之決心。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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