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維權/苗栗報導】113年春節連續假期將近,頭份分局配合苗栗縣政府創栗協會、麻吉義廚團、義剪、書寫春聯活動至南庄鄉員林社區活動中心宣導行人及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注意的交通安全知識,全臺雖籠罩在低溫寒流中,然而在南庄鄉員林社區可說是最溫暖又溫馨的時刻。
頭份分局指出,去年該分局轄內因車輛於路口未停讓行人所發生交通事故計20件,且所發生案件均為A2類以上之交通事故,由於行人在道路上是相對較弱勢的用路人,其通行安全應給予較高的保障與維護,在此呼籲行人過馬路請走行人穿越道,並穿著亮色衣服及反光背心,路段中勿任意穿越,並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為加強汽車駕駛人於路口停讓行人之駕駛觀念,頭份分局從去年5月1日起,不定時、不定點於各重要路口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等交通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另依第3項規定,行人係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汽車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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