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青年涉嫌在1月13日總統大選投票選舉結果揭曉後,當天晚間以臉書帳號「高○軒」貼文520總統賴清德就職典禮將「炸掉」總統府及中央選舉委員會。案經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報請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24日上午在羅屏東住處順利將其逮捕,並當場查扣其作案手機及筆記型電腦,全案依恐嚇公眾罪嫌移送查處。
警方調查,中選會臉書粉專於1月13日選舉結果揭曉當天晚間,遭臉書帳號「高○軒」貼文「等著好了 2024/5/20賴清德上任那一天 一定把你選舉委員會總部及到賴清德上任地點炸掉 來啊 看誰比較厲害 死賤種87無腦智障」。高調挑釁的言論立即遭到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科技偵查隊鎖定。
警方表示,經報請屏東地方檢察署溫股檢察官指揮,並由刑事局、屏東縣刑大及台北市刑大共組專案小組展開偵辦。經調閱臉書暱稱「高○軒」資料,並過濾該臉書帳號相關資料分析,鎖定民眾設籍於屏東縣的羅姓青年(男,22歲)涉有重嫌。
警方強調,案經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於24日上午,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拘票前往羅姓青年位於屏東縣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羅姓青年,並查扣手機1支以及筆記型電腦1部。經帶回分析扣案證物,確認即為羅嫌使用臉書暱稱「高○軒」犯案,於臉書社群平台散佈「炸掉準總統上任地及中選會等政府部門」言論,造成紛擾不安,影響國家社會安定甚鉅。
警方指出,中華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憲法明文保障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惟絕不容許以言論自由為名,行破壞社會秩序之實。羅姓犯嫌於網路社群平台張貼恐嚇炸掉準國家元首及政府部門之言論行為,涉有違反刑法一五一條恐嚇公眾罪之虞,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躲藏在網路鍵盤後面的犯罪者,警方一定會依法嚴辦,追查到底,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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