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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通緝犯見警就狂奔…他這件就被判1年7月 警實習生到所不久就建功

eNews新聞網/奕能 2024.01.24 11:31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日前到萬華區找友人聊天,過馬路時引起員警注意,員警上前盤查,王男拔腿狂奔,員警、實習生追上前,跑了百米後王男體力不支,被警方壓制,果然一查之下發現王是通緝犯,竊盜罪就被判刑1年7月,身上還有毒品海洛因,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新聞圖片

▲王男身背毒品、竊盜通緝,一遇上警方盤查就拔腿狂奔。(圖/警方提供)

據了解,萬華警分局龍山派出所員警與警專41期的邵姓實習生,本月21日凌晨一點多時,在昆明街、廣州街口巡邏,並且在附近超商簽巡邏箱,警方因見到王男(51歲)在馬路上跨越行走,行為非常危險,便上前盤查,詢問他是否有帶證件;但王男見到警方上前後,神色就十分慌張,眼神不斷飄移,在回答說「有帶證件」後,就在馬路上蛇行奔跑,警方見狀趕緊跟上。

王男只跑了約100公尺,就被員警與實習生追上,成功被壓制在地。經過警方查證,發現王男原來是台北、士林地檢署發佈的竊盜、毒品通緝犯,且竊盜案件還被判決1年7月有期徒刑。王男供稱,到萬華區找友人聊天的他,因身上懷揣著毒品海洛因,擔心被警方查獲,所以才會在馬路上飛奔。這名剛到所實習的實習生也說,這是進警專以後,第二次實習,沒想到在與「學長」搭配下,就能有所斬獲,收獲滿滿。

對此,警方呼籲,毒品不僅傷心,也會傷身。他們希望民眾不要因為好奇,而去持有或施用各類毒品。而為了躲避警方追緝,在馬路上奔跑、逃竄,不僅會影響用路人的安全,也可能會導致自己受傷。維護治安的任務沒有假期,希望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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