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去年底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家門口價值新臺幣800元的電瓶遭竊。案件一經受理竊盜案,警員潘廉穎、楊鈞評迅速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中年男子駕駛電動代步車涉嫌重罪。
由於電動代步車未懸挂車牌,難以確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在逐一過濾監視器畫面、追蹤犯嫌移動軌跡後,警方終於找到犯嫌的大致住處,成功於20日將黃嫌帶回進行偵辦。
經了解,這名62歲的黃姓男子平時沒事就駕駛電動代步車在路上閒晃,因不良於行,看到有價值的物品就會順手帶走。原本以為駕駛沒車牌的電動代步車能逍遙法外,卻不知道法網恢恢,最終被堅持追蹤的警方逮個正著。案發後,警方將黃男依竊盜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前鎮分局長洪榮敏呼籲,不要因為一時的貪念而犯法。任何挑戰公權力的行為,都必須按法律追究責任。同時,他也提醒民眾要注意自身的防竊,設立相應的預防措施或強化防護機制,以免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