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113年昨(22)日凌晨3時15分,臺中市南屯區一知名夜店發生推擠糾紛,一名89年次的酒客羅男情緒激動、有肢體動作。接到店家通報後,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立即派遣約10名員警進入店內處理。為控制鬧事的羅男,員警當場使用辣椒水,將其制伏後進行保護管束,待其清醒後通知友人將其帶回住所。
雖然此事件並未造成人員受傷,也無他人提告,但根據社維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的條文,將對羅男進行嚴正處理。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對於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將採取嚴懲態度,並強調將加強臨檢密集度,絕不容許滋事者對公權力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