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苓雅區中正一路交通違規案,苓雅分局已接獲檢舉,於1月19日08時08分許,案內自小客車沿中正一路西向東行駛,車上二名男子疑似站立於自小客車車門處。
經檢視影片,本案自小客車於路中暫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另乘客站立於車門處違反同法第30條第1項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
苓雅分局將依規定掣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