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家中有車輛已不堪使用,車主可至「監理服務網」點選汽機車/行照及牌照/車牌報廢及繳銷申請,線上登記後10日內將車輛號牌寄回監理所(站),即可輕鬆完成報廢,不用特別請假跑監理所囉!
高雄市區監理所指出,依規定報廢汽車,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爰車輛登記報廢完成,將無法再重新領牌使用!所以若車輛只是暫時不使用,日後還有領牌使用的可能性,建議辦理「繳銷或停駛」;若車體已不堪使用、無重新領牌的可能,則是辦理「報廢」。於線上申辦報廢完成登記後,系統將會自動寄送報廢證明,供車主留存或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用。至於完成報廢登記的車體,可另洽環保局回收專線0800-085-717,或至環保局「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線上申請車體回收與請領回收獎勵金等行政作業。
高雄市區監理所溫馨提醒,不論是辦理繳銷還是報廢,無牌照的汽(機)車皆不可再行駛於道路,或停置在道路停車格!相關疑問歡迎電洽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