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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秋雨不甘判決以媒體混淆視聽 李丞軒聲明:將提告以正視聽

匯流新聞網/張孝義 2024.01.19 11:14

控秋雨不甘判決以媒體混淆視聽 李丞軒聲明:將提告以正視聽 20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針對鏡周刊「秋雨投資誤踩陷阱,怒告比丘尼及媒體大亨涉聯手詐欺」、東森新聞「投資廣告公司反背1.2億債,秋雨控前合夥人假造債權」、民視新聞「秋雨印刷投資轉型踢鐵板!金流、債務來往驚見比丘尼」等媒體1月18日報導,李丞軒今(19)日發出澄清函表示,有關與秋雨印刷之民事糾紛本已依法落幕,然秋雨不甘法院判決,竟另以媒體手法混淆視聽,企圖利用媒體而汙衊本人及相關人士名聲,他將委請律師,對秋雨公司提起妨害名譽、誣告等告訴,以導正視聽,維護法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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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為防止誤導和錯誤信息的傳播,李丞軒特別提出以下澄清說明:

澄清函指出有關於民國107年間秋雨創新增資入主廣豐媒體後,對原廣豐媒體實際負責人提起訴訟之事,涉及雙方間多起商業糾紛,均純屬雙方之商業爭議。且民事案件亦經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241號民事裁定駁回確定在案,相關金流資料亦經法院認定無誤,並無有任何違法之處,民事糾紛本已依法落幕,然秋雨不甘法院判決,竟另以媒體手法混淆視聽,企圖利用媒體而汙衊本人及相關人士名聲,實不可取。

控秋雨不甘判決以媒體混淆視聽 李丞軒聲明:將提告以正視聽 207倘若深究雙方商業爭議,李丞軒進一步解釋事件起源於民國107年間,他時任集團總裁,原對廣豐媒體具有經營管理權限,惟於秋雨創新簽署增資暨合資協議書、自秋雨增資成為廣豐媒體之最大股東後,即將他逐出廣豐媒體之經營管理階層,廣豐媒體並宣告自集團脫離。而後皆由秋雨創新獨自經營,然秋雨經營不善造成鉅額虧損,致使廣豐媒體從擁有4年高鐵全線合約、桃機1、2期航廈廣告6年合約、桃捷A2-A19站全線4年合約、台北街道傢俱3年廣告合約及中壢A22地上權50年合約共計約有新台幣80億元以上營收。至今五年多來只剩桃機公司廣告五年合約共計不到8億元。

李丞軒澄清表示秋雨創新自入主廣豐媒體後,因自身經營不善致廣豐公司虧損。而他本人卻因秋雨之增資,非但未有從中得利或獲得其他好處,甚至還失去對廣豐媒體之經營權可謂損失重大。他初衷係為集團長遠發展,而同意與秋雨創新經營團隊合作,導入秋雨公司之資金,只求在攜手合作及資金挹注下,能夠更加壯大;卻因此失去廣豐媒體,還被廣豐媒體、秋雨創新輪番提告偽造本票、詐欺、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受害人變加害人,委屈無奈莫過於此。李丞軒特別強調:本人並無虛構、盜開3.9億元本票債務,本票均係秋雨公司所授權之代表林鴻昌同意下簽立。

而有關偽造有價證券、違反商業會計法、背信、詐欺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高檢署做成多數不起訴書,再議駁回、交付審判裁定駁回。惟110年度金重易字第6號刑事判決僅採用秋雨授權代表證述,卻未仔細審酌秋雨授權代表前後說詞矛盾及其他有利證人證詞及證據,其認事用法有所違誤,並未究明誰是真正之加害者、誰是真正之被害者,遽判決本人有罪,令人遺憾。他也相信司法公正,相信司法定能還他公道及清白。

最後,澄清函強調,時至今日秋雨竟不甘法院判決,竟另以媒體手法混淆視聽,企圖利用媒體手段汙衊本人及相關人士名聲,李丞軒將委請律師,另對秋雨公司提起妨害名譽、誣告等告訴,以導正視聽、維護法律正義。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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