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以永續發展為目標,積極推動各項能源轉型政策,達到2050淨零轉型,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自108年起啟動陽光電城計畫,結合臺南市豐厚日照條件、光電完整產業鏈,產業創新方案,全力推動屋頂型及地面型太陽光電,至112年12月底備案裝置容量已超過4.1GW,列居全國之冠。並在遠見雜誌〈縣市總體暨永續競爭力調查〉中代表綠能產業發展程度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成長率」勇奪冠軍。
臺南市除推動成果屢創佳績外,亦相當重視太陽光電資訊透明與依法審核,有關太陽光電申設案件之審查,包括土地規劃、施工計畫、營運管理等相關文件查驗與把關皆有持續推動與改進。期能督促業者除在施工階段維持施工品質與職業安全要求,同時在營運階段更能達到合格的維管標準,降低民眾對太陽光電之疑慮。
太陽光電設備屬於電器設備範疇,長時間發電使用,若疏於維護將導致設備通風不良、電線脫落、破損或設備訊號異常等故障情形將增加災害風險,市府除持續配合中央政策積極推動太陽光電,亦應確保太陽光電案場之安全性,督促其落實維護設備,市府經濟發展局將依據「臺南市太陽光電設施設置監督管理辦法」實施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查核作業,偕同案場設置人及其施工或維護廠商,實地查核太陽光電發電相關設備維護情形或施工情形,從「源頭管理」做好案場管理及防災要求,要求案場負責人應負起相對義務,落實自主維護,兼顧發電安全。
本次辦理地面型光電案場查核作業說明會邀集各光電廠商,針對未來市府經濟發展局辦理查核作業流程進行詳細明,以利後續查核作業實施推動。經發局局長林榮川也呼籲業者,能源轉型雖是國家重點政策,業者也務必遵守相關法令,以免損及自身權益,亦表示未來會持續、積極監督與查核光電案場,落實案件之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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