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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內與小港警分局分別查獲通緝犯二男子歸案

藍雀新傳媒/ 2024.01.17 15:35


記者廖銘瑞、吳文隆、何文勝/高雄報導

湖內分局一甲派出所警員蘇志豪及張光彥等2員,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路竹區太平路段,發現一台雙載機車後座女性成員安全帽帽帶未扣,且頻繁回頭張望,蘇等2員察覺可疑,遂趁該車停紅燈之際上前盤查,進而查知林姓駕駛(男、35歲)為毒品通緝犯,立即依法逮捕。

經了解,林男因未按址居住,因此未收到地檢署相關司法文書,亦不知自己已遭通緝。然在逮捕林男過程中,同車女友卻不斷向蘇員等2人懇求能否通融一下,惟分局堅決立場,依法逮捕林男,全案偵訊後,解送臺灣臺南地檢署偵辦。

湖內分局表示,分局將持續加強治安要點巡邏或路檢,竭力打擊犯罪,亦將查捕逃犯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維護社會秩序安全。

另小港警分局桂陽所副所長許宋任、警員陳玉凰1月14日10時執行巡邏時,查獲一名高雄地檢所發布的竊盜通緝犯,依程序將其逮捕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據了解,警方巡經小港區中安路與保華一路口,見一名男子騎乘腳踏車行車不穩,遂示意該名男子至路邊盤查受檢,經盤查時查得該葉姓男子(57年次)已遭通緝,葉男當場疑惑不已,表示日前已到台南地檢署報到,警方告知其係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葉男稱因忙於工作不知還有案件未處理,可能因戶籍在大寮戶政導致無法收到法院文書才遭到通緝,但仍配合警方調查,全案詢後依竊盜通緝罪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小港警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僥倖,逃得了一時,逃不過一世。民眾若收到法院、地檢署等相關傳票、信函或是開庭通知,請務必依文書上日期、時間到案說明,切勿置之不理而損害自身權益。

圖:林姓男子為毒品通緝犯警依法逮捕。(湖內警分局)


圖:葉姓男子駕車不穩遭警攔查 意外曝露通緝身分。(小港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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