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石姓男子去(112)年9月到新竹地區隨機攔計程車,持美工刀對鄭姓司機說「我要搶劫,我想要吃牢飯」,還塞了600元給司機,請司機再把其中200元交給他,配合演出被搶,隨後鄭姓司機便將石男載往派出所報案。日前新竹地方法院判決出爐,石男被依強制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達成吃牢飯的心願。
石男為了吃牢飯,隨機攔下鄭男的計程車,持美工刀說要搶劫。示意圖:截自freepik
據了解,石男去年9月從新竹坐車到新竹,隨機攔下鄭男的計程車,持美工刀說要搶劫,理由是為了吃牢飯,並強調不會傷害對方。石男還塞錢要求鄭男配合,並要求載他去派出所報案。鄭男雖然試圖勸說石男不要這樣子,石男仍堅持要他配合。無奈的鄭男只好把他載往派出所,一路上石男還不斷叮嚀鄭男,要跟警察說自己被搶了200元,不能說是他自導自演。
雖然石男並沒有真的搶劫鄭男,但法官審理時認為,石男持美工刀要求鄭男行無義務之事,具有明確強制犯意,且他涉及多項竊盜罪嫌,又自導自演這齣搶案,浪費司法資源,故依強制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