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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疾呼禁用「捕獸鋏」 杜絕傷害毛小孩

創新聞/ 2024.01.17 19:39

【創新聞 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捕獸鋏」是具有強大殺傷力的獵具,遭夾住的動物難以逃脫,而其強力彈簧夾擊恐無差別的造成流浪動物重傷、斷肢,甚至引發傷口感染致死,危險性極強。

目前流浪犬貓及野生動物等遭夾傷案件層出不窮,依據動物保護法,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將處以新台幣15000元至75000元罰緩,致動物重傷死亡,將處2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副處長洪振凱指出,「捕獸鋏」已禁用多年,惟今仍時有所聞,常見農田內有流浪犬貓意外遭捕獸鋏夾害,民眾多表示,放置「捕獸鋏」主因是為剷除損害農作物之有害生物,但因農地屬開放性,任何動物都有可能闖入,故而導致流浪犬貓甚至人類遭「捕獸鋏」夾傷之情形;呼籲民眾切勿隨意購買、持有及使用捕獸鋏等捕捉動物器具避免違法。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運用麻醉槍緊急救援誤踩「捕獸鋏」之流浪犬。(圖/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提供)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除持續對台南市各類五金行、大賣場及雜貨店等商家全面稽查,亦主動向各五金販賣業者宣導捕獸鋏禁賣禁用之法規,另配合台南市政府各相關局處協助宣導禁用「捕獸鋏」之規範,讓市民朋友更深入了解切勿使用捕獸鋏。台南市111年接獲檢舉22件,並沒入「捕獸鋏」116支;112年接獲檢舉14件並沒入「捕獸鋏」13支,近2年來「捕獸鋏」使用情形已有緩減趨勢,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將不停歇,積極查辦。

洪振凱呼籲,民眾若發現有販賣、持有及使用「捕獸鋏」等任何違法之危害動物行為,請主動向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檢舉,通報專線(06)213-0958 分機2000,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將積極查辦,嚴懲不貸,以維護犬貓安危並即時救治,共同打造毛小孩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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