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戴姓男子,只是因認為跟人吵架時,戴母迴護對方,竟將母推入倉庫,想點火殺害母親,幸好戴母未被汽油淋到,也趕緊踩滅火勢,才未釀成大錯。戴被依法送辦,案件來到高院更一審時,法院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
▲戴男差點犯下大錯。(示意圖/shutterstock)
判決書指出,戴姓男子與母親前年1月2日上午,在新竹縣擺攤時,戴男因故與人發生衝突,母親上前阻攔,戴認為母親迴護外人而心生不滿。
戴男先是駕駛小貨車下山後返回擺攤處,徒手將母親推入擺攤處旁充做倉庫用的休息室內,並說出「要把妳燒死」、「不要在這邊擺攤位了」等語,隨後就取出裝有汽油的寶特瓶,朝母親身上潑灑汽油,再退到倉庫門外,用打火機點燃紙張朝母親方向丟去,最後拉住大門門把,不讓母親出來。
幸好,當時戴母在被潑灑汽油時,立即用身旁的毯子遮擋,也成功閃躲點燃的紙張後,以手、腳拍打、踩滅點燃紙張,火勢才並未蔓延,進而導致悲劇發生,但戴直到阻礙他人同行遭請求移車後,才放開門把,戴母趁機逃離。
▲戴男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高院判5年6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戴男所犯,被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放火燒毀建築物未遂罪等送辦,案件來到高院,更一審時認為引火殺母屬實惡劣,但考量他罹患器質性腦病變,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判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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