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馬籍女大生今下午宣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講這個理由讓他逃死
eNews新聞網/奕能
2 年前
24歲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遭陳柏諺殺害,陳屍北市士林區租屋處,陳男犯案後逃回住家揚言要輕生,被員警破門後才說出殺害了蔡女,案件依殺人罪嫌送辦。士林地院今天下午4點時宣判,陳男逃死,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男殺害蔡姓女大生,今天宣判,判處無期徒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前年10月時,陳柏諺約出透過社交軟體認識的蔡姓女大生碰面,之後陳多次出入蔡女租屋處,當得知蔡想自創品牌,就贊助9萬9999元,但後來反悔;陳男討錢不成,掐住蔡女頸部,直到蔡女死亡後,陳隨即逃回新北鶯歌住處,談到想尋短,員警破門後,陳才說出殺害蔡女。法院審理時,陳男則辯解是「2人說好一起尋短,與他一起長眠」,也說這筆9萬9999元是要留給女方家人使用。

▲陳男因無「無法改善之絕對反社會性」而逃死。(示意圖/)
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柏諺犯271條殺人罪,起因自陳要討回支持蔡女自創品牌的款項9萬9999元,遭拒後不滿徒手掐蔡女頸部,並非如陳所說「謀為同死受囑託」,且陳雖符合自首要件,但不是真心悔悟,因此認不應減刑。
另外,法院綜合考量陳成長、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社會復歸可能性、犯罪風險等,雖然陳尚不具「無法改善之絕對反社會性」,若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的自由刑,實屬過輕,施以最長期監禁,使其深刻反省,矯正偏差行為,量處無期徒刑適當,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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