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臺東縣鹿野鄉代會以財政困難決議,隔年起停招幼幼專班,並逐步裁撤鄉立幼兒園,但是公所認為窒礙難行,又在12月底舉辦公聽會,決議暫緩實施1年並通知鄉代會,現在鄉代會認為此舉已違法,要求鄉公所道歉,更在今天(16日)舉辦公開說明會,解釋鄉代決議的原因,而在說明會上卻驚傳鄉幼幼保員,因為工作沒保障已經有2位辭職,也使得2月1日起,鄉幼幼幼專班及小班,將因為缺老師無法開設,21位學員將無校可就讀。 不滿公所在去年底召開公聽會,推翻了鄉代會在去年11月決議的隔年起逐步裁撤鄉幼,鄉代會16日也舉辦了說明會,除了表達鄉代是本於監督的職責做出決議,如果公所認為決議窒礙難行,應該依法提出覆議,不是舉辦公聽會,要求鄉公所公開道歉。 鹿野鄉代會主席 陳韋吉:「原則上,代表們也會全力配合鄉公所的施政,但是鄉公所卻用公聽會的方式,用違法的方式把代表的決議當公器,這一點本會代表完完全全不能接受。」 然而鹿野鄉代會最後,還是尊重去年底公所公聽會的決議,鄉幼暫緩1年裁撤,但鄉幼現有5位幼保職員,除了有1位退休外,卻有2位因擔心工作無保障提出請辭,雖然公所緊急提出招聘,但若到1月31日學期結束前仍無人應聘,鹿野鄉幼2至3歲的幼幼專班,及3歲至4歲的小班將無法開設,約有21位學員需轉學到其它學校。 鹿野鄉公所代理園長 洪飛騰:「開轉學單給他們,請他們到各學校去報名,那如果沒有辦法招收的話,就真的對各位家長深深一鞠躬,非常抱歉,因為沒有老師,我也沒有辦法。」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科長 周盈璋:「因為2歲的孩童他必須安置在,比較適合他的一些相關的空間,所以評估可以的話,當然就是做第二批,趕快做,啟動媒合。」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強調,將緊急協調媒合鄰近學校接收鄉幼的學員,保障學生教育權,而鹿野溪南、溪北各尋一校增設幼幼專班,盤點空間後,申請經費、增設必要設備等,初估最少須一年,才能開始招收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