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嘉義報導】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自112年6月30日上路,不僅增加多項違規記點樣態,更有別於以往只有違規被警方攔查才會記點在駕駛人身上,記點新制實施後,針對拍照及檢舉逕行舉發案件也要記點,如果車主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違規點數就會記到車主身上。
車主如果無駕照或為非自然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等),被逕行舉發違規將遭記點,但是公司未辦理歸責他人,就會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汽(機)車於1年內記違規紀錄達3次者,就會被吊扣牌照2個月。也就是1年內3張超速紅單沒辦理歸責,就要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將會影響公司營運,不可不注意。
為方便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可線上辦理違規轉歸責,公路局已於「監理服務網」設置「交通違規轉歸責專區」,內還有「主要駕駛人登錄、講習及記點記次」Q&A懶人包等,可多加運用查詢。
嘉義區監理所黃萬益所長提醒,車主收到違規紅單時,認為受舉發的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就要在紅單應到案日前向監理或裁決機關申請歸責給實際駕駛人,也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在線上辦理,但逾期就無法再申辦歸責,請車主要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嘉義區監理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