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當人民面對公權力違法侵害時,司法能維護人權,懲處違法官員,還給人民公道嗎?1月9日司法節前,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民團於臺大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對司法獨立性探討與期許-以太極門案為例」論壇,邀請海內外專家學者二十餘人與會,其中包括二位國際著名的社會學家: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社會學榮譽教授艾琳‧巴克(Eileen Barker)及《寒冬》雜誌總編輯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延宕超過27年有司法跟稅法照妖鏡之稱的太極門1219事件,凸顯台灣司法救濟失靈的窘態,專家學者建議成立太極門1219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終結法稅暴力。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縱觀人類發展歷史,人權侵害卻經常來自於政府的濫權,當權者因貪求自身的功權名利,或沒有勇氣執行利益人民的決策,而放任官員違法濫權,更甚者以司法及稅法為手段進行歧視與迫害,包含剝奪人身自由、宗教、信仰、思想自由,進而侵害人民財產權、生命權或生存權等,種種以公權力對人民與社會傷害的程度及範圍,不亞於流血戰爭與酷刑。太極門1219事件正是國家濫用司法與稅法迫害人權的典型寫照。太極門師徒已歷經超過四分之一個世紀的橫逆磨難,但生而為人,明辨是非是一輩子的學習,堅持真理、不向錯誤妥協,是一生的修行。有努力實踐就會有希望,只問是否有真心付出,是否俯仰無愧!鋪展人權與和平的道路,是一條披荊斬棘的艱難路,感謝您們一直以來並肩同行的義氣,我們堅持真理,終將迎來希望。」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表示,德國的行政法院稅務案件的勝訴率達到40%,將近一半判人民勝訴,可是在台灣,各庭之間、各個法官差異非常大,勝訴率頂多到十幾,最近這一兩年又降下來,可見整個法官審判的文化,沒有很一致性站在維護人權的立場。太極門案件,並不是沒有救濟的途徑,在於法官有沒有勇氣,願意去詳查細審證據跟法理,有利人民就勇敢的幫人民平反。太極門案件已經判決確定,已經被執行完畢,怎麼救濟?林文舟建議:1.再審;2.申請行政程序重開;3.申請退稅;4.行政機關也可依職權撤銷,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沒有時效的限制。
律師/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表示,能不能做出好判決,是法官的身心靈品質,不是制度問題,司法獨立也一樣,他以張釋之和漢文帝的故事,說明一個有風骨的法官即使在帝制時代,都能做出獨立判決;一個沒有風骨的法官,即使在五權分立的政府,他都會聽命辦事,不會有什麼獨立的判決。袁從楨提到,司法要獨立,就是要能夠富貴不淫、威武不屈、貧賤不移,活生生的典型範例給這些法官啟示、勇氣,激勵他們能夠去抵擋一些壓力。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太極門案件面臨最大的問題是救濟無效,而且100%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因為刑事與稅務訴訟都是針對同一種行為,基本上不能並行。刑事法庭把要不要繳稅當成一件事情在處理,但是稅務機關卻以年度分割,且有一個年度與其他年度不同,這種自相矛盾的判決,很可能會是太極門案的突破點。太極門案刑事判決無罪確定,吳景欽認為既然法院針對稅務的形式進行判決(無欠稅),稅務機關應該要把它(判決)當作既定的事實,不能做相反的認定。弟子敬師禮是贈與,是內在信仰的反應,無關詐欺。轉型正義條例提到,只要被轉型正義的委員會認定是屬於須要轉型的個案判決,藉由立法直接就糾正。這種方法最簡單卻是難度最高,涉及到國會生態問題。吳景欽強調太極門案是司法跟稅法的照妖鏡,雖然沒有辦法馬上得到平反,但是在過程中,可以幫助很多的稅災戶。
▲司法節前,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民團,於臺大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論壇,為法稅改革發聲。(記者晨曦翻攝)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太極門案坦白說是遇到邪惡的勢力,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後,就應該結束,為什麼還在呢?刑案判決很清楚,沒有罪,沒有稅,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稅單就應該沒有了,會拖這麼久,後面有侯寬仁、廖正豪,還有最可惡的一位就是張盛和,2000年10月21日他在立法院公聽會上,教育部代表表示:「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不是補習班就沒有學費的問題啊!陳逸南強調張盛和邪惡動作很多,後來在國稅局長任內又發生立可白塗改公文日期事件,又在民國100年12月9日,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決議,以前刑案起訴書不能當做課稅證據,要重新公告調查,結果7401份都是贈與,但後來張盛和6月4日就任財政部長,8月3日臺北國稅局就開出敬師禮一半是贈與一半是學費的稅單!後來連跨部會的會議紀錄也不見了。甚至在張盛和要卸任前一週,國稅局還用電話調查,問弟子20年前到底是學費,還是贈與?連這動作都敢。陳逸南判斷,因為獎金已經拿了,所以堅持多少繳一點,獎金就不用再拿回。建議新總統上任以後,成立太極門案真相調查委員會來調查。如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確實有問題,就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撤處分。
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所兼任副教授/第五屆監察委員仉桂美擔任第三場論談主持人表示,司法節是非常重要的日子,聽到太極門掌門人致詞提到糾錯的觀念,明明是錯的但機制無法被運轉,令人痛心,這是未來要努力的方向。在政府權力分立制衡之下,經過監察院糾正後效果沒有出來,實務要指望行政機關自我糾錯,挑戰既判力,行政機關會害怕。對於陳逸南提到稅務獎金,仉桂美指出,真正捐獎金只有王建煊一位,其他(部長)全部拿走,這也是關鍵卡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