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日上午7時15分許,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接獲通報,國道2號東向9公里機場系統路段,一名63歲程姓男子駕駛之自小客車突然冒煙,隨後起火燃燒。現場包含1條輔助車道共3車道,事故占用外側路肩。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處理,於8時35分許排除,恢復正常通車。詳細起火原因尚待消防局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2東向9公里機場系統路段,一輛自小客車突然冒煙,隨後起火燃燒。圖:讀者提供
國道警察說明,今日上午接獲通報,程男獨自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2東向9公里機場系統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冒煙,立刻將車輛停靠於外側路肩,下車撥打電話通知119派消防車,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所幸程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並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警消獲報後趕到現場,發現現場濃煙影響主線車道車流,通知警廣及交控中心,提醒用路人注意路況。事故於8時35分許排除,全線恢復通車,未造成車流回堵,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進一步鑑識。
所幸程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並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圖:讀者提供
警方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車彎,人員下車面向來車,退到安全處並利用1968 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