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徐煜勝/台北報導】
刑事警察局偵三大隊第一隊聯合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於去年10月中旬,攔查到以生活用品名義,自美國加州寄送來臺之可疑國際包裹,經查驗發現包裹內夾藏4大包約2公斤之第二級毒品大麻,立即與桃園市刑大、大園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詳細布署監控追緝,鎖定收貨犯嫌32歲陳男、30歲葉男身分後,立即在桃園租屋處將2嫌拘提到案,並循線查緝到幕後主嫌31歲朱男,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嫌等3人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張、陳2嫌分別以5萬、3萬元交保,主嫌朱男因另涉大麻毒品運輸案羈押在桃園看守所。
經調查發現,主嫌朱男於112年2月返臺後,即籌劃透過在美洛杉磯友人購得大麻毒品,再運輸來臺牟取暴利,並提供新臺幣5至8萬元作為報酬予友人葉男,請葉嫌協助尋找缺錢花用之犯嫌陳男擔任收貨人,於大麻毒品進口來臺後,由葉、陳2嫌一同出面領貨,再交付主嫌朱男以換取報酬。本案幸得專案小組即時查獲,成功防堵大麻毒品流入市面。
刑事警察局呼籲,大麻為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管之第二級毒品,從事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刑責極重,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運輸大麻或其他毒品。刑事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打擊毒品力道,全力防制毒品危害,以維護國民身心健康。
原始新聞來源 闖關失敗「麻」煩大了|刑事局三大一隊攔截境外毒郵包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