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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出現割頸案「乾哥乾妹」看板 有可能不罰!衛福部:只要符合一要件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4.01.11 05:47

五股出現割頸案「乾哥乾妹」看板 有可能不罰!衛福部:只要符合一要件 23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新北市發生國三生在校遭割頸死亡的社會案件,引發全民公憤,也激起對未成年犯罪者的隱私保護尺度的討論,繼網紅小商人把兩名涉案少年的頭像做成廣告刊登在紐約時報廣場之後,新北市五股區也出現類似的廣告看板。開不開罰?新北市府僅說首要之務在全力協助被害學生家屬相關需求,不予回應;而衛福部則說,依法論法,想不開罰的話,新北市只有一條路可走。

國三生割頸案發生後,民情激憤,但新北地方法院早在去年12月28日就發出聲明稿「Dcard、PTT等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涉案少年之記事、照片等資料,並籲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表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之被告。

沒想到,網紅小商人等民眾不滿法院做出的聲明,以刊登廣告看板方式挑戰公權力,最新一件就是五股區的這一塊廣告看板。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為刑事案件、少年保護事件之當事人或被害人,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違者依同法第89條可開罰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地方主管機關的確可以開罰。

針對新北市府強調首要之務在全力協助被害學生家屬相關需求,對廣告看板不予回應一事,張秀鴛強調,中央尊重地方的決定及處置。

張秀鴛說,如果不開罰,其實法律上也有空間,因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同時有但書寫明「如係為增進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所以,如果新北市找來相關團體審議後,也可以不予開罰。這是就法論法,的確有這個空間。

張秀鴛說,衛福部尊重法律規定,法條已經寫得十分清楚明白,權責規定以及行政機關的處理方式都有,如果有人檢舉、有人向主管機關反映,相信新北市不會不處理,希望新北市趕快去處理,好還給其他校園裡的孩子一個寂靜的生活空間。

張秀鴛也點名小商人,已好幾次公然挑戰公權力,社會大眾該省思的是,針對這一類型的少年案件,該要回頭思考為什麼法律要保護當事人隱私?應該要去做這樣的瞭解,比起支持網紅去挑戰公權力,來得更有教育意義。至於小商人在臉書上PO出五股區的廣告看板照片,衛福部會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去處理。

照片來源:翻攝自小商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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