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出庭表示,檢察官偵訊時一直要她認罪,稱「上面」指示就是要起訴高虹安。檢方駁斥,刻意營造檢方選擇性辦案。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員任內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已先後傳喚5名被告進行準備程序,高虹安否認犯罪,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則認罪;今天下午第二次傳喚王郁文到庭,她仍否認犯罪。 王郁文庭上表示,她是真的助理,不是人頭助理,也有加班事實,她拿到檢方偵訊她的影片,發現影片有二段,中間有16分鐘消失了,因此她上次出庭向法院聲請要勘驗影片,因為「消失的16分鐘」影音對她很重要。 王郁文說,那16分鐘裡,檢察官說出「對!因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起訴你們這些助理。」她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段話,檢方都決定要起訴她了,她還能怎麼樣;就算檢察官今天不承認,但16分鐘消失是事實,「我相信他沒有錄影,衷心希望這段影片不是事後被剪掉的。」王郁文與辯護人庭末決定捨棄勘驗。 公訴檢察官庭上反駁,王郁文陳述及聲請勘驗,無非就是要營造檢方選擇性辦案的氛圍,中斷錄音錄影的16分鐘,檢察官未就犯罪事實訊問,會中斷是因為檢察官與她的律師溝通交換法律觀念,王郁文不願意認罪,檢方可以理解,但回歸檢方追訴犯罪職責,須考量被告的犯後態度,向法院建議裁量刑度。 公訴檢察官表示,王女以「上面指示」藉題發揮、捕風捉影,利用沒有根據的陰謀論,刻意在公開場合指責檢方;本件起訴的檢察官有二人,分別是盧姓檢察官以及鄧姓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沒有捏造事實、無中生有,更沒有陷人入罪以及不法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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