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永遠是對的,這點從疾管署的道歉新聞稿就可以看到。日前行政院長陳建仁到立法院針對「是否公布高端合約」進行專案報告,並答覆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質詢說,高端疫苗有決標公告。不過,卻被邱顯智大大抓包,依電子採購網的公開資訊,確實沒有高端新冠疫苗決標公告,甚至衛福部疾管署也回覆不公告,打臉陳建仁,不過,一發現打臉主子時,疾管署立即發出新聞稿致歉,還擬了一套「傳送至工程會電腦資料庫即屬決標公告之意」的說法,叫人直呼陳建仁的臉真的不能亂打。
到底高端疫苗決標有沒有公告?就算是邱顯智上網查,甚至發函去疾管署詢問,也得到不公告的回覆,為此,邱顯智還要求陳建仁道歉。疾管署萬萬想不到,竟意外打臉陳建仁。
於是,同一天的晚上,疾管署於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有關今日院會質詢時,未能第一時間傳達正確資訊,誤認已將未刊登的決標資料,內容僅包括公告標案案號、開標時間、決標日期、登入日期,傳送至工程會電腦資料庫即屬決標公告之意,本署深感抱歉。
疾管署表示,有關立法院今日舉行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臨時會專案報告,立法委員質詢所提辦理新冠高端疫苗緊急採購案,是否須刊登決標公告等相關議題回應說明。
疾管署為執行防疫業務,辦理各類防疫物資的採購案件,包含疫苗、藥品、防疫器材與裝備等各項防疫物資,若無特別簽訂商業保密條款,原則上均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辦理決標公告。
但依「政府採購法」第61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4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若決標內容涉及「商業機密」的機密採購,機關得不將決標內容納入決標結果公告,以及對各投標廠商的書面通知。
因此,疾管署辦理各項防疫物資,如新冠疫苗、猴痘疫苗、瑞德西韋、莫納皮拉韋等採購,涉及商業保密條款者,均依前述規定辦理。
有關今日院會質詢時,未能第一時間傳達正確資訊,誤認已將未刊登的決標資料,內容僅包括公告標案案號、開標時間、決標日期、登入日期,傳送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腦資料庫即屬決標公告之意,本署深感抱歉。
打臉了陳建仁,就得發文來致歉,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詢指出,高端重訊已經發布兩年多,衛福部是否有發文要求高端更正?衛福部長薛瑞元說,已發公文給高端,請對方公布合約,是否提前解密,仍須看高端程序,「我們是樂觀可以提前解密」;至於高端發布重訊不是衛福部管理的,與衛福部並無關聯。
何時能公布高端合約?陳建仁表示,「雙方如果能夠達到協議的情況下,希望越早越好」,政府也多次跟高端溝通,這件事情正在努力當中,政府無法立即公開合約是因保密條款,若片面違約公開保密資訊,不僅會面臨訴訟賠償,也會衝擊國外疫苗大廠未來出售意願。
陳建仁強調,「這裡面沒有不可告人之事」,按國際慣例,所有國家跟相關COVID-19疫苗廠商簽訂合約都有保密協定,政府在對外要公布相關合約,一定要得到對方同意。
網友說,只能說全黨護高端,就連陳建仁說錯話,還得概括全收,得幫他收拾,只能打臉自己,怎麼可以打臉主子,所以,發文道歉是對的。只能說高端太強大了,讓全黨來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