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翁雪婧 /綜合報導
日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巡佐張漢平、警員鍾澤瑋,擔服交整勤務時,在三元街口見一台普重機車駕駛行車搖晃,看到警察時眼神閃爍、刻意躲避,故警方將駕駛攔停盤查身分。
駕駛起初支吾其詞,就是不肯報出年籍資料,俟支援警力到場後,駕駛認為「大勢已去」,這才願意報出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察。經查詢,林姓男子係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12年11月30日所發布的詐欺通緝犯,警方依規定將林男上銬逮捕,另依刑事訴訟法附帶搜索時,在林男身上查獲毒品吸食器一組,殘渣經使用毒品鑑驗盒初篩後,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故林男涉嫌之詐欺通緝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警方偵詢後,併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續辦。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若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處刑責,應依限到案執行,以免被司法機關發布通緝。另為遏止毒品戕害國人健康,警方對於毒品犯罪會持續展現強勢查緝作為,以根絕毒品來源,讓民眾都能安居樂業。以維護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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