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於112年12月31日12時許,接獲報案稱有高中生搭計程車至指定地點下車後,直奔公益商圈的網美系燒肉名店用膳,直到餐後欲結帳付款時,竟全身遍尋不著錢包的下落,經仔細回想才驚覺可能遺落在計程車上,情急之下撥打110請求求助,備勤警員馮婕妮獲報後,便利用的報案人最後乘車印象,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過濾車號,不久便掌握該高中生搭乘之計程車車輛,順利聯繫到計程車司機並成功幫助該大學生尋回錢包。
據了解,報案人係為居住在南部的田姓高中生(94年次),2023年的最後一天特地北上臺中跨年,乘坐高鐵至臺中後,搭乘計程車至臺中最知名的公益商圈,與友人相約在網美系燒肉名店聚餐,飽足一番後準備結帳時,才驚覺錢包不在身上,先是由友人代為墊款,並在附近找尋了1小時仍尋物未果,經仔細回想後發現可能是自己搭乘計程車時,疑似將錢包內的現金抽出後,未確實將錢包塞回口袋,不慎掉落在車內,不知如何是好的情況下遂報警求助;警員馮婕妮到場後先安撫其不安情緒,並耐心詢問其上、下車時間的相關細節後,返回所內調閱田姓高中生之下車路口監視器影像,所幸在馮員的努力下,成功調閱到田姓高中生搭乘的台灣X車隊車號,馮員亦立刻聯繫該名司機,確認有自高鐵站載客至公益商圈一事,亦發現後座確實有遺落一個錢包,由於司機正好要去載客,便請其順路送至鄰近的第三分局正義派出所,馮員見田姓高中生仍心神不安,便主動帶著高中生前往領取遺失錢包,田姓高中生對於警察友善、處事的俐落程度莫不讚嘆,馮員順利解決丟失錢包的窘境,最後也與田姓高中生和其同行友人留下合影紀念。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在此呼籲,警察除了打擊犯罪、維持治安外,為民服務亦是範疇之一,此次發揮同理心及展現服務熱忱的精神,實為營塑警察專業優質形象,另提醒民眾,建議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時,要注意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於上、下車時可拍照留下車號做紀錄,避免徒增困擾。